一、事件經過
1692年1月至2月,塞勒姆村牧師塞繆爾·帕里斯家中,9歲的女兒貝蒂·帕里斯與11歲的外甥女阿比蓋爾·威廉斯出現怪異症狀:尖叫、發出怪聲、亂扔東西、身體扭曲抽搐,並抱怨有針刺、被咬掐之感。醫生威廉·格里格斯查無病因,遂歸因於巫術。鄰居瑪麗·西布利指使人烘烤「女巫蛋糕」(摻入受折磨女孩尿液的黑麥餅)餵狗,企圖以民間巫術反制——此舉觸怒帕里斯,被視為褻瀆之舉。
在帕里斯追問下,女孩們指認三名女子:奴隸蒂圖芭、乞丐莎拉·古德、少赴教會的莎拉·奧斯本。2月29日,地方法官約翰·霍桑與喬納森·科溫簽發逮捕令。蒂圖芭起初否認,經反覆訊問後認罪,並供出古德、奧斯本與她同謀,描述了與魔鬼立約、簽署「魔鬼之書」的生動細節——這份口供點燃了全村的恐慌。
3月起,指控對象從邊緣人擴散至社區中堅:虔誠的教會信徒瑪莎·科里、麗貝卡·納斯相繼被控;4月,首位男性約翰·普羅克特被捕。5月27日,新到任的總督威廉·菲普斯設立特別法庭(Court of Oyer and Terminer),由副總督威廉·斯托頓主審。審判採納了最具爭議的「幽靈證據」(spectral evidence):原告聲稱親眼看見被告的「幽靈」前來折磨自己,而法庭認為魔鬼非經本人許可不能借用人形,故幽靈現身即為有罪之證。
處決分四批進行:6月10日布麗姬·畢夏普首位被絞死;7月19日5人(含莎拉·古德、麗貝卡·納斯);8月19日5人(含前牧師喬治·巴勒斯、約翰·普羅克特——巴勒斯在絞架上從容禱告,幾乎引發群眾譁變);9月19日,80歲的吉爾斯·科里因拒絕認罪,被施以「石刑壓身」(peine forte et dure),巨石壓胸兩日致死,據傳臨終只留下「再加石頭」一句;9月22日又有8人被絞死。總計19人絞刑、1人壓死,另有至少5人死於獄中。
9月底,以印克瑞斯·馬瑟為首的多位牧師致函法庭,警告不可僅憑幽靈證據定罪;當總督夫人亦遭指控,菲普斯於10月29日下令解散特別法庭。1693年1月,新的最高法院開庭,禁用幽靈證據,絕大多數被告獲判無罪;5月,菲普斯大赦所有在押者,事件落幕。
事後,多名原告承認指控為捏造。1702年,麻省議會宣布審判「不合法」;1711年,殖民地議會撤銷22人的定罪並恢復名譽。1957年與2001年,麻州議會再為受害者平反;2022年,最後一位被定罪者伊莉莎白·詹森在定罪329年後獲正式平反。2017年,塞勒姆市在考證出的行刑地(Proctor’s Ledge)設立紀念碑。
二、可以核實的部分
本案是美國殖民時期文獻留存最完整的司法事件之一:特別法庭的庭審記錄、總督菲普斯的命令文書、牧師們的往來書信、科頓·馬瑟的《Wonders of the Invisible World》(1692)與印克瑞斯·馬瑟的《Cases of Conscience》(1693),以及1702年、1711年的議會決議,均為可查的一手或準一手文獻。傷亡數字——19人絞刑、1人石刑壓死、獄中死亡至少5人——在多方史料中一致。
事件的社會背景亦有堅實史料支撐:塞勒姆村內部長期存在派系鬥爭(親帕里斯派與反帕里斯派、普特南家族與波特家族的土地恩怨),地方史多有記載;指控者中普特南家族及其姻親佔比極高,而被告多為其宿敵,這一對應關係是後世史家反覆驗證過的。政治背景同樣明確:1684年麻省舊憲章被廢、1689年光榮革命後總督安德羅斯下台、1691年10月新憲章批准、菲普斯1692年5月到任——審判爆發正處於新舊權力交接的真空期。
三、世俗解釋與爭議
學界對「為何爆發」提出多種世俗解釋,至今無單一定論:
- 集體歇斯底里:最廣為接受的框架。英文維基將本案稱為「殖民美洲最惡名昭彰的集體歇斯底里案例之一」。在宗教狂熱、戰爭恐懼(威廉王之戰、原住民襲擊)與社會緊張交織的環境下,少數女孩的症狀經由模仿與暗示擴散為群體性心因反應。
- 家族恩怨與教派政治:指控名單與村內派系高度重合,帕里斯的薪資與牧師住宅爭議更撕裂了社區。部分史家認為,巫術指控成為派系傾軋的武器。
- 政治權力真空:審判爆發時新憲章未至、總督未到任,地方權威薄弱;特別法庭的倉促設立,本身即是體制失靈的產物。
- 麥角中毒說:1970年代有學者提出,黑麥受麥角菌污染可致幻覺與抽搐。Britannica 記載此說,但指出症狀的擴散模式與時機使該解釋「說服力不足」。
- 兒童捏造:事後多名原告承認指控為虛構;部分史家認為,女孩們最初或為逃避責罰而編造,後在眾人簇擁下騎虎難下。
爭議焦點還包括「幽靈證據」的神學辯論——魔鬼能否未經許可借用人形?印克瑞斯·馬瑟等人認為不能以此定罪,而主審的斯托頓堅持採納;以及科頓·馬瑟的歷史評價:他既為審判辯護,又曾提醒法官勿過度依賴幽靈證據,後世對其功過爭論不休。此外,「獵巫」(witch hunt)一詞經阿瑟·米勒《熔爐》(1953)借喻麥卡錫主義的反共聽證,成為政治迫害的通用隱喻,這層後世附加義亦常回頭污染對史實的理解。
四、本檔案的立場
本檔案將塞勒姆審巫案定級為 N1(可核實歷史事件):事件的發生、審判程序、傷亡數字、後續平反,均有充分的一手與二手史料支撐。關於「被告確為女巫」「魔鬼附身折磨原告為真」等超自然主張,因無可驗證證據,本檔案不予認定。
對於事件成因,本檔案不採納任何單一解釋為定論:集體歇斯底里、家族恩怨、政治真空皆有史料支持,但皆不足以單獨解釋全貌;麥角中毒說等生理學假說則證據薄弱,標示為推測。讀者若發現新的同期文獻或研究,歡迎經由勘誤管道提供,本檔案將依更正原則處理。